咨询热线:400-123-4567
您当前的位置: PG电子 > PG新闻 > 行业动态
  PGXW

PG新闻

行业动态

pg电子官网:帮信罪:虚拟货币交易采用现金方式能否推定主观明知?

发布时间: 2023-12-31 次浏览

  在虚拟货币交易中,用现金交易的方式买入电信诈骗、网赌平台等利用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所获得的

  “赃币”,是否因此意味行为人明知是“赃币”,从而符合帮信罪的主观明知要件?

  ——虚拟货币的现金交易是否明显违背市场规律而属于“明显异常”的交易方式。

  若在虚拟货币交易中,现金交易较线上交易明显困难,例如交易双方异地,距离较远,则属于明显异常的交易方式,pg电子官网若现金交易较线上交易并非明显困难,例如交易双方是同城的亲友,则不属于明显异常的交易方式。

  “赃币”,收购者在与犯罪人交易过程中,“赃币”实现了向现金的转化,收购者为犯罪人提供了支付结算帮助。《刑法》第

  条之二规定,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为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,情节严重的,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,即帮信罪。因此,买入虚拟货币被指控帮信罪的辩护重点在于行为人是否

  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、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

  因此,交易价格没有明显异常的情况下,采用现金交易的方式买币,能否被推定为主观明知,关键在于虚拟货币现金交易是否属于明显异常的交易方式。

  虚拟货币的交易分为站内交易和站外交易,站内交易即交易所交易,站外交易如利用微信等聊天工具磋商后线上打款交易,也包括本文所讨论的面对面现金交易。

  相较于站内交易和线上交易,面对面的现金交易较为麻烦,例如交易双方异地或者大宗的虚拟货币买卖要求携带现金量大。但其也有一定的优势,

  在我国,从本质来看,虚拟货币被定性为一种虚拟商品,不能因虚拟货币的虚拟性就否定其商品交易属性,在小额商品交易中,现金交易是普遍且较为安全的交易方式,可以一手交钱一手交货,采用现金的交易方式不存在明显异常。

  “麻烦”的面对面现金交易的方式买卖虚拟货币属于《解释》中“交易方式明显异常”的情形,并因此推定行为人明知是“赃币”

  —现金的转换就认定交易方式明显异常,应当回归其本质,此种转化是否是不符合市场规律,例如高效、便捷、安全。例如交易双方在异地,面对面交易的成本较大,或者说虚拟货币交易量大,携带的现金有几十上百万,但双方仍然采用现金交易的方式,并不符合市场交易规律,此时可以推定行为人明知是赃币。但是,例如交易双方本就是同城的亲友,并且就几万元的交易额,此时面对面的现金交易并未给交易行为本身创造阻力,或者此种阻力微乎其微,不能认定该笔交易违反了市场规律,也不能推定明知。

  本案中虽然不存在虚拟货币与现金的交易,pg电子官网但存在将虚拟货币变现为先进并运送的情形,从检察院不起诉的理由来看,不能够以单纯的虚拟货币

  —现金转换情形来认定帮助者主观明知,因为现金的用途与目的不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,不直接指向违法犯罪活动。同样,在虚拟货币交易被控帮信罪的案件中,不能单纯以虚拟货币—现金的转化情形来认定帮助者主观明知。

  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、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

  经研究认为,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主观明知的认定,应当结合一般人的认知水平和行为人的认知能力,相关行为是否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,行为人是否履行管理职责,是否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,是否因同类行为受过处罚,以及行为人的供述和辩解等情况进行综合判断。

  。在本文所说的虚拟货币交易中,除了现金交易的形式,还应当结合交易价格是否异常、是否采用加密通讯、是否收到过监管部门的提示、是否被冻过卡等案件事实来综合认定行为人是否

pg电子官网:帮信罪:虚拟货币交易采用现金方式能否推定主观明知?

 
友情链接
PG电子

扫一扫关注我们

热线电话:400-123-4567  公司地址: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88号
Copyright © 2012-2018 PG电子·(中国)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  xml地图  网站地图  备案号:吉ICP备15000260号-1